客户资产
盈透证券(英国)有限公司("IBUK")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授权并规管,注册号码208159。IBUK是由盈透证券集团(IBG LLC)全资拥有的子公司。IBUK按照FCA客户资产规则"CASS"提供客户资金与客户资产服务。
客户资金受到下列保护:
客户资金规则适用于所有在从事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业务及/或指定投资业务的过程中从客户处收取资金,或持有客户资金的规管公司。
客户资金与IBUK自有资金完全分离。如果出现授权公司破产的情况,在分离账户中持有的客户资金将被归还给客户而不是被债权人看做可收回资产。如果出现差额,客户可能有资格向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要求补偿。
客户资金圈定在独立银行账户中,以信托形式在客户名义下持有。这些账户分散在多家具有投资等级评级的银行中,以避免一家机构的风险集中性。IBUK选择并指定持有客户资金的银行时会考虑银行的专业性、市场声誉、财务状况及任何可能对客户权利有负面影响的有关客户资金持有的法律要求及市场惯例。
IBUK仅在以下情况下允许交易所、清算所或中介经纪商在客户交易账户中持有客户资金:向其转账资金是用于交易或用于满足客户提供交易抵押的义务。
IBUK每天对在客户资金银行账户及客户交易账户中持有的客户资金及其对客户的负债作详细的对账,确保客户资金被恰当隔离,且足够满足FCA的CASS规则要求的所有债务。所有计入这些银行账户的资金公司均作为受托人持有(或者如果相关,作为代理)。
FCA规则还要求IBUK维持CASS决议,以确保万一公司发生清算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能够查找信息以便向公司客户及时归还客户资金及资产。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
盈透证券(英国)有限公司("IBUK")是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授权并规管的投资公司,以及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成员。按照FCA补偿规则,某些合格客户有资格获得补偿。
有关合格性的要点为:
投资
如果授权投资公司无法满足索赔,则FSCS提供保护——例如,如果一家授权投资公司破产,不能将资产返还给其客户。FSCS授权投资公司归类为投资的资产包括股票与股份、期货、期权、CFD及其他由客户投入的规管金融工具及资金。
赔偿限制
您收到的实际赔偿水平将基于您的索赔。FSCS仅支付金融损失赔偿。赔偿限制限各授权公司,各个人。
当前对投资的最高赔偿水平为各公司各人5万英镑(向从2010年一月1日起被宣布欠款的公司提出的索赔)。赔偿水平可能变化,要获取最新详情请见FSCS网站://www.fscs.org.uk / 。
盈透证券有限公司("IBLLC")
客户资产
客户资产隔离在指定给IBLLC客户的专用特殊银行或托管账户中。该保护(SEC称为“储备”,CFTC称为“隔离”)是证券和商品经纪的核心原则。通过妥善分离客户资产,如果客户没有借入资金或股票,且未持有期货头寸,那么倘若经纪商违约或破产,客户资产可以返还给客户。
无借贷现金或证券的证券账户
证券客户资金保护如下:
客户拥有的、全额支付的证券在明确认定的客户专用存管和托管账户中受到保护。IBLLC每日核对客户拥有的证券头寸,确保存管和托管机构已收到这些证券。
商品账户
商品客户资金保护如下:
有保证金借贷的证券账户
向IBLLC借款买入证券的客户,证券法规允许IBLLC最高抵押或借入价值借贷价值140%的股票。通常,IBLLC借出其获许借出股票总数中的一小部分。
账户保护
IBLLC客户证券账户受到证券投资人保护公司("SIPC")最高达50万美元(现金额度25万美元)的保护,且根据IBLLC与伦敦劳埃德保险公司 (Lloyd's of London)承销商协定的超SIPC赔额政策,证券账户还享有额外最高达3000万美元(现金额度90万美元)的保护,总限额一亿五千万。期货、期货期权不包含在内。与所有证券公司相同,此类保险在经纪交易商倒闭时为客户提供保护,而不是针对证券市场价值的损失。
出于确定客户账户的目的,有相似的名字和名称的账户被合并在一起(例如:John和Jane Smith与Jane和John Smith),但名称不同的账户不合并(例如:个人/John Smith和个人退休账户/John Smith)。
SIPC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由SIPC成员经纪交易商集资的成员性质的公司。查看关于SIPC的更多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例如SIPC怎样运作,什么受到保护,怎样索赔,等等),请参见以下网站:
http://www.finra.org/InvestorInformation/InvestorProtection/SIPCProtecti...
或联系SIPC,地址如下: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
805 15th Street, N.W. - Suite 800
Washington, D.C. 20005-2215
电话:(202) 371-8300
传真:(202) 371-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