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等值支付预征税款 - 常见问题

背景

自2017年1月1日起,根据新的国税局(IRS)规定,美国将对持有美国股票衍生品头寸的非美人士就股息等值支付预征税款。之前,美国未对此类收入征税。法规要求我们这样的中介机构充当扣税代理人,代表IRS征税。以下内容涵盖所涉税种概况、税额确定方式以及受影响的产品。
 
概述
新法规的目的?
新规定源于国内税收法第871(m)章节,旨在协调非美人士获得的美国股票股息及(很大程度上)使持有人等同于持有美国股票的衍生品合约的股息等值支付之税收处理办法。
 
比如以IBM为底层证券的总回报互换。持有IBM股票头寸的非美人士需就股息收入缴纳30%的美国预扣税(根据税收优惠协定可减少)。而在第871(m)章节实施前,在互换上持有IBM多头敞口的非美人士若收到等同于股息的收入,则无需缴纳美国预扣税。之前,尽管因互换收到的股息与直接持有股票的情况相同,但互换持有人免于纳税。现在,第871(m)章节规定此类“股息等值支付”也需缴纳美国预扣税。
 
什么是股息等值支付?
股息等值支付指参照美国股票股息支付的净额,用于计算转移至多头方或从多头方转移的净额,即使是多头方向空头方支付一定净额或净支付额为零。相应地,此等支付不仅包括代替股息进行的实际支付,还包括在计算交易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包括利率、名义金额或买价)时考虑的预估股息支付额。
 
以某美股的上市看涨期权为例,若期权持有人在除息日之前未行权,则持有人无权获得股息。然而,持有人在买入期权时支付的权利金隐含了期权有效期内的预估股息现值。[1]由于该因素降低了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的金额,它被视为股息等值支付,需遵守相关税收法规。
 
谁需缴纳股息等值预扣税?
该税收适用于非美国纳税人账户中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头寸。它不适用于美国纳税人。非美国纳税人的账户通常以提交IRS表格W-8为证,可包括以下账户类型:个人账户、联名账户、机构账户和信托账户。
 
哪些衍生产品可能面临股息等值预扣税征缴?
法规采用两步走检验法来确定某衍生产品是否需缴纳该预扣税。首先,衍生产品必须参照美国权益证券的股息。举例:
-          股票期权
-          受监管的个股期货
-          受监管的指数期货和指数期货期权
-          结构化、交易所交易的票据
-          差价合约
-          可转债
-          证券借贷交易
-          自定义篮子的衍生品以及
-          权证
 
如果底层头寸为美国股票。该产品所在的交易所以及交易对手方的身份不影响法规的适用。换言之,不论衍生品是在交易所上市,还是在场外市场交易,也不论它是在美国还是海外交易,都可能需适用该法规。
 
其次,衍生品产品在发行时必须基本复制底层美国股票的风险收益因素。法规通过delta(对于简单的合约)以及等效性检验(对于复杂的合约)来确定衍生品是否符合该要求。
 
Delta是一项关联度指标,计算衍生品公允市值变动和该衍生品参照的美国股票公允市值变动之比。通常,就本法规而言,delta仅在衍生品“发行”时被计算一次。底层证券的公允市值变动或衍生品在二级市场被重新销售后,该值不会重新计算。
 
对于大多数合约,规则如下:
·         2017年之前 – 2017年1月1日以前发行的衍生品(即客户于2016年12月31日在我司持有的任意衍生品)不适用新的扣税规则。
·         2017年当年 - 对于2017年发行的衍生品,若其发行时的delta为1.0,则可能需按新规则纳税。
·         2017年以后 – 对于2017年12月31日以后发行的衍生品,若其发行时的delta大于等于0.8,则可能需按新规则纳税。
如衍生品被归为“复杂”产品,则不适用delta规则,而适用实质等效性检验。 
 
如何确定衍生品发行的时间?
确定衍生品的发行时间非常重要。这将决定该产品是否适用新规(2017年以前发行的产品无需按新规纳税),以及计算delta的时间。一般来说,产品的“发行”时间为自其存在、诞生日期或最初的发行时间。在二级市场上再次销售不算作发行。
 
因此,上市期权、期货、其他交易所交易产品及场外市场产品的发行规则不同。比如,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在其首次被交易所列为可交易时一般尚未发行。相反,当客户买入期权时该期权才算发行(可确定delta)。另一方面,交易所交易票据、可转债和权证等可转让衍生品仅在它们首次被出售时才视作发行。发行时的delta值在其被出售给之后的买方时将沿用。
 
有无特例?
新规的确有少数几个特例。包括:
•        参照“合格指数”的衍生品 - 其中“合格指数”一般指标普500、纳斯达克100或Russell 2000等被市场广泛应用的美国股票被动宽基指数。
•        参照基本不由美国股票构成的指数的衍生品 – 比如参照恒生指数的产品。
•        如果非美国人士直接拥有底层证券,则股息等值支付(或其部分)无需缴纳美国预扣税的情况。 这在底层证券为支付“股息”的美国共同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及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衍生品中最常见(其中“股息”被重新定义为资本利得或资本回报)。
 
是否能举例说明新规何时适用、何时不适用?
•        客户于2017年1月2日买入IBM的个股期货。该期权的delta为1.0。需适用新规。
•        客户于2016年12月28日买入IBM在OCC上市的深度价内期权。该期权的delta为1.0。由于该期权于2017年以前发行,因此不适用新规。
•        客户于2017年1月15日买入窄基指数期货。假设指数不是“合格指数”。该期货应适用新规。
•        客户于2017年1月2日买入追踪美国股票的交易所交易票据,delta为1.0。该票据于2016年7月1日发行。由于票据的发行日早于2017年,因此不适用新规。
 
股息等值预扣额是如何计算的?
如果衍生品适用新的871(m)规则,则该衍生品的股息等值支付等于底层美股每股股息乘以该衍生品对应的底层股票数,再乘以delta(如一份对应100股、支付1.00美元股息、delta为.80的期权合约需为80美元股息等值支付纳税)。
 
对于复杂的衍生品合约,股息等值支付等于底层证券每股股息乘以合约发行时合约对底层证券的对冲数量。
 
如何合并计算合约的delta?
自2018年起,客户若在2天内买入delta小于.80的多头看涨期权并卖出相同数量、相同底层证券看跌期权,则此类头寸在计算delta时将被合并计算(如买入delta为0.60的多头看涨期权,卖出delta为.40的看跌期权将导致多头delta为1.0)。
 
2017年,只有场外产品可能被合并计算并导致产品的delta达到1.0。 
 
我们会向客户提供什么信息,告知他们受影响的头寸?
为尽量降低税赋,当非美国人士创建可能产生税收的定单时,我们会通过TWS发出警示信息。这将给客户机会取消定单,以防产生潜在税赋;客户也可选择提交定单,在产生股息时支付税款。客户可通过在税务预扣日期(通常为股息登记日)不持有衍生品来避税。
 
 

重要提示: 我方不提供税务、法律或财务建议。客户应咨询其自有顾问,以确定法规871(m)对其交易活动的影响。


[1] 尽管看涨期权持有人不会收到股息,持有人为期权支付的权利金隐含了预期股息(因为除息日股价预期会下跌,跌幅等于股息额,因此现金股息会降低看涨期权的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