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等值支付預征稅款 - 常見問題

背景

自2017年1月1日起,根據新的國稅局(IRS)規定,美國將對持有美國股票衍生品頭寸的非美人士就股息等值支付預徵稅款。之前,美國未對此類收入徵稅。法規要求我們這樣的中介機構充當扣稅代理人,代表IRS徵稅。以下內容涵蓋所涉稅種概況、稅額確定方式以及受影響的產品。
 
概述
新法規的目的?
新規定源於國內稅收法第871(m)章節,旨在協調非美人士獲得的美國股票股息及(很大程度上)使持有人等同於持有美國股票的衍生品合約的股息等值支付之稅收處理辦法。
 
比如以IBM為底層證券的總回報互換。持有IBM股票頭寸的非美人士需就股息收入繳納30%的美國預扣稅(根據稅收優惠協定可減少)。而在第871(m)章節實施前,在互換上持有IBM多頭敞口的非美人士若收到等同於股息的收入,則無需繳納美國預扣稅。之前,儘管因互換收到的股息與直接持有股票的情況相同,但互換持有人免於納稅。現在,第871(m)章節規定此類“股息等值支付”也需繳納美國預扣稅。
 
什麼是股息等值支付?
股息等值支付指參照美國股票股息支付的淨額,用於計算轉移至多頭方或從多頭方轉移的淨額,即使是多頭方向空頭方支付一定淨額或淨支付額為零。相應地,此等支付不僅包括代替股息進行的實際支付,還包括在計算交易的一項或多項條款(包括利率、名義金額或買價)時考慮的預估股息支付額。
 
以某美股的上市看漲期權為例,若期權持有人在除息日之前未行權,則持有人無權獲得股息。然而,持有人在買入期權時支付的權利金隱含了期權有效期內的預估股息現值。[1]由於該因素降低了期權買方向賣方支付的金額,它被視為股息等值支付,需遵守相關稅收法規。
 
誰需繳納股息等值預扣稅?
該稅收適用於非美國納稅人賬戶中持有的符合要求的頭寸。它不適用於美國納稅人。非美國納稅人的賬戶通常以提交IRS表格W-8為證,可包括以下賬戶類型:個人賬戶、聯名賬戶、機構賬戶和信託賬戶。
 
哪些衍生產品可能面臨股息等值預扣稅征繳?
法規採用兩步走檢驗法來確定某衍生產品是否需繳納該預扣稅。首先,衍生產品必須參照美國權益證券的股息。舉例:
-          股票期權
-          受監管的個股期貨
-          受監管的指數期貨和指數期貨期權
-          結構化、交易所交易的票據
-          差價合約
-          可轉債
-          證券借貸交易
-          自定義籃子的衍生品以及
-          權證
 
如果底層頭寸為美國股票。該產品所在的交易所以及交易對手方的身份不影響法規的適用。換言之,不論衍生品是在交易所上市,還是在場外市場交易,也不論它是在美國還是海外交易,都可能需適用該法規。
 
其次,衍生品產品在發行時必須基本複制底層美國股票的風險收益因素。法規通過delta(對於簡單的合約)以及等效性檢驗(對於復雜的合約)來確定衍生品是否符合該要求。
 
Delta是一項關聯度指標,計算衍生品公允市值變動和該衍生品參照的美國股票公允市值變動之比。通常,就本法規而言,delta僅在衍生品“發行”時被計算一次。底層證券的公允市值變動或衍生品在二級市場被重新銷售後,該值不會重新計算。
 
對於大多數合約,規則如下:
·         2017年之前– 2017年1月1日以前發行的衍生品(即客戶於2016年12月31日在我司持有的任意衍生品)不適用新的扣稅規則。
·         2017年當年- 對於2017年發行的衍生品,若其發行時的delta為1.0,則可能需按新規則納稅。
·         2017年以後– 對於2017年12月31日以後發行的衍生品,若其發行時的delta大於等於0.8,則可能需按新規則納稅。
如衍生品被歸為“複雜”產品,則不適用delta規則,而適用實質等效性檢驗。
 
如何確定衍生品發行的時間?
確定衍生品的發行時間非常重要。這將決定該產品是否適用新規(2017年以前發行的產品無需按新規納稅),以及計算delta的時間。一般來說,產品的“發行”時間為自其存在、誕生日期或最初的發行時間。在二級市場上再次銷售不算作發行。
 
因此,上市期權、期貨、其他交易所交易產品及場外市場產品的發行規則不同。比如,在美國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在其首次被交易所列為可交易時一般尚未發行。相反,當客戶買入期權時該期權才算發行(可確定delta)。另一方面,交易所交易票據、可轉債和權證等可轉讓衍生品僅在它們首次被出售時才視作發行。發行時的delta值在其被出售給之後的買方時將沿用。
 
有無特例?
新規的確有少數幾個特例。包括:
•        參照“合格指數”的衍生品- 其中“合格指數”一般指標普500、納斯達克100或Russell 2000等被市場廣泛應用的美國股票被動寬基指數。
•        參照基本不由美國股票構成的指數的衍生品– 比如參照恆生指數的產品。
•        如果非美國人士直接擁有底層證券,則股息等值支付(或其部分)無需繳納美國預扣稅的情況。這在底層證券為支付“股息”的美國共同基金、房地產投資基金(REIT)及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衍生品中最常見(其中“股息”被重新定義為資本利得或資本回報)。
 
是否能舉例說明新規何時適用、何時不適用?
•        客戶於2017年1月2日買入IBM的個股期貨。該期權的delta為1.0。需適用新規。
•        客戶於2016年12月28日買入IBM在OCC上市的深度價內期權。該期權的delta為1.0。由於該期權於2017年以前發行,因此不適用新規。
•        客戶於2017年1月15日買入窄基指數期貨。假設指數不是“合格指數”。該期貨應適用新規。
•        客戶於2017年1月2日買入追踪美國股票的交易所交易票據,delta為1.0。該票據於2016年7月1日發行。由於票據的發行日早於2017年,因此不適用新規。
 
股息等值預扣額是如何計算的?
如果衍生品適用新的871(m)規則,則該衍生品的股息等值支付等於底層美股每股股息乘以該衍生品對應的底層股票數,再乘以delta(如一份對應100股、支付1.00美元股息、delta為.80的期權合約需為80美元股息等值支付納稅)。
 
對於復雜的衍生品合約,股息等值支付等於底層證券每股股息乘以合約發行時合約對底層證券的對沖數量。
 
如何合併計算合約的delta?
自2018年起,客戶若在2天內買入delta小於.80的多頭看漲期權並賣出相同數量、相同底層證券看跌期權,則此類頭寸在計算delta時將被合併計算(如買入delta為0.60的多頭看漲期權,賣出delta為.40的看跌期權將導致多頭delta為1.0)。
 
2017年,只有場外產品可能被合併計算並導致產品的delta達到1.0。
 
我們會向客戶提供什麼信息,告知他們受影響的頭寸?
為盡量降低稅賦,當非美國人士創建可能產生稅收的定單時,我們會通過TWS發出警示信息。這將給客戶機會取消定單,以防產生潛在稅賦;客戶也可選擇提交定單,在產生股息時支付稅款。客戶可通過在稅務預扣日期(通常為股息登記日)不持有衍生品來避稅。
 
 

重要提示: 我方不提供稅務、法律或財務建議。客戶應諮詢其自有顧問,以確定法規871(m)對其交易活動的影響。


[1] 儘管看漲期權持有人不會收到股息,持有人為期權支付的權利金隱含了預期股息(因為除息日股價預期會下跌,跌幅等於股息額,因此現金股息會降低看漲期權的權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