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SMA)頒布了適用於交易差價合約(CFD)的零售客戶的新法規,自2018年8月1日起生效。專業客戶不受影響。
法規包含:1) 杠杆限制;2) 以單個賬戶為單位的保證金平倉規則;3) 以單個賬戶為單位的負余額保護規則;4) 對交易差價合約激勵措施的限制;以及 5) 標准的風險警告。
大多數客戶(受監管的實體除外)一開始都會被分類為零售客戶。IBKR在某些情況下
可同意將零售客戶重新分類為專業客戶或將專業客戶重新分類為
零售客戶。更多詳細信息,請參見MiFID分類。
以下板塊詳細說明了IBKR(英國)是如何貫徹ESMA規定的。
1.1 ESMA保證金
ESMA針對不同的底層證券設置了不同的杠杆限制:
1.2應用的保證金 - 標准保證金要求
除ESMA的保證金要求外,IBKR(英國)還基於底層證券的曆史波動率及其它因素實施其自有的保證金要求(IB保證金) 如果IB的保證金率高於ESMA規定的比例,則應用IB的保證金率。
點此可查看適用的IB和ESMA保證金要求詳情。
1.2.1應用的保證金 - 最低集中保證金要求
如果您的投資組合包含一小部分CFD頭寸,或者如果最大的兩種頭寸占據了絕大多數份額,則您的賬戶將應用集中保證金。我們會通過對最大的兩種頭寸假設30%的跌幅、對其余頭寸假設5%的跌幅來對您的投資組合進行壓力測試。如果總虧損額高於標准要求,則將用總虧損額作為維持保證金要求。
對於零售客戶,初始保證金原則上是最低集中維持保證金的兩倍(如上所述)。但是為了避免對相對較小的頭寸應用過高的初始保證金要求,我們會針對零售客戶將初始集中保證金減少10萬美元(最終結果不能為負);
應用的集中保證金要求 = 取最大值(計算所得的集中保證金要求 – 100k,0)。
減少10萬美元的作用在於消除對低於25萬美元等值的集中頭寸收取集中保證金。之后的保證金則會逐步增加,如50萬美元的集中頭寸其初始保證金是40%,100萬美元的集中頭寸其初始保證金則是50%。以上例子均假設客戶最多只有兩種頭寸;如果還有其它頭寸,總的保證金會降低。
具體范例請見此處(零售客戶投資組合)。
1.3可用於初始保證金的資金
您只可使用現金作為初始保證金開立差價合約頭寸。已實現的差價合約盈利將包括在現金中且立即可用;現金無需先結算。然而,未實現的盈利不得用於滿足初始保證金要求。
1.4自動轉移資金以滿足初始保證金要求(賬戶F板塊)
IBKR(英國)會自動將您主賬戶中的資金轉移至賬戶的F板塊,用於滿足差價合約的初始保證金要求。
然而,需注意的是,系統不會轉移資金用於滿足差價合約維持保證金要求。因此,如符合條件的資產(參照下方定義)不足以滿足保證金要求,則即使您的主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賬戶仍會被清算。如您想避免被清算,您必須在賬戶管理中將多余的資金轉移至賬戶的F板塊。
2.1維持保證金計算與清算
如果符合條件的資產跌至開倉初始保證金的50%以下,ESMA要求IBKR清算差價合約頭寸。 符合條件的資產包括F板塊下的現金(不包括賬戶任何其它板塊下的現金)及未實現的差價合約盈虧(盈利及虧損)。
計算的基礎為開立差價合約頭寸時存入的初始保證金。 換言之,當差價合約頭寸的價值發生變動時,初始保證金的金額不會變化,這與非差價合約頭寸適用的保證金計算方式不同。
2.1.1舉例
您的差價合約賬戶中有2000歐元現金。您想以100歐元的限價買入100份XYZ的差價合約。首先成交了50份合約,然后再成交其余的50份。隨著您的交易成交,您的可用現金如下減少:
現金 | 淨資產* | 頭寸 | 價格 | 價值 | 未實現盈虧 | 初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可用現金 | 維持保證金不足 | |
交易前 | 2000 | 2000 | 2000 | |||||||
第一次交易后 | 2000 | 2000 | 50 | 100 | 5000 | 0 | 1000 | 500 | 1000 | 否 |
第二次交易后 | 2000 | 2000 | 100 | 100 | 10000 | 0 | 2000 | 1000 | 0 | 否 |
*淨資產等於現金加未實現盈虧
價格上漲至110。您的淨資產現為3000,但由於您的可用現金仍為0,且在ESMA規則下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不變,您不得開立新的頭寸:
現金 | 股票 | 頭寸 | 價格 | 價值 | 未實現盈虧 | 初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可用現金 | 維持保證金不足 | |
變化 | 2000 | 3000 | 100 | 110 | 11000 | 1000 | 2000 | 1000 | 0 | 否 |
然后價格下跌至95。您的淨資產跌至1500,但鑒於淨資產仍大於1000,無需追加保證金:
現金 | 股票 | 頭寸 | 價格 | 價值 | 未實現盈虧 | 初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可用現金 | 維持保證金不足 | |
變化 | 2000 | 1500 | 100 | 95 | 9500 | (500) | 2000 | 1000 | 0 | 否 |
價格進一步跌至85,導致保證金不足并觸發清算:
現金 | 股票 | 頭寸 | 價格 | 價值 | 未實現盈虧 | 初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可用現金 | 維持保證金不足 | |
變化 | 2000 | 500 | 100 | 85 | 8500 | (1500) | 2000 | 1000 | 0 | 是 |
ESMA規則規定,您交易差價合約的損失以划撥的專項資金為上限。不得清算其它金融產品(如股票或期貨)來填補差價合約的保證金缺口。*
因此,您主賬戶證券和大宗商品板塊的資產,以及F板塊中持有的非差價合約資產不列入差價合約交易的風險資本。但是,F賬戶段中的所有現金都可用以彌補差價合約交易產生的虧損。
由於負資產保護對IBKR來說意味著要承擔額外風險,對於隔夜持有的差價合約頭寸我們會向零售客戶額外收取1%的融資息差。您可在此處查看詳細的差價合約融資利率。
*我們無法清算非差價合約頭寸來彌補差價合約不足,但可以清算差價合約頭寸來彌補非差價合約不足。
ESMA規定對與差價合約交易相關的金錢及某些非金錢激勵均予以禁止。IBKR不對交易差價合約提供任何獎金或其它激勵。
差價合約屬於復雜金融產品,其交易存在高風險,由於杠杆的作用,可能會出現迅速虧損。
在通過IBKR(UK)交易差價合約時,有67%的零售投資者賬戶出現了虧損。
您應考慮自己是否理解差價合約的運作機制以及自己是否能夠承受虧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