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報告義務的賬戶持有人需提供的MiFIR信息

MiFIR交易報告體係要求諸如IBUK的EEA投資公司在其交易報告中包括特定的客戶識別信息。

交易由盈透證券(英國)有限公司(“IBUK”)提供服務的金融產品的賬戶需使用特定的識別信息在IBUK的報告中標識自己的身份,IBUK目前可能已知此類識別信息,也可能未知。

同樣地,使用IB平台執行客戶定單並選擇由IBUK處理交易報告的EEA投資公司將需就其客戶定單使用類似的識別信息。如您為此類公司的客戶,IBUK需向您請求額外的信息以完成交易報告。

相關個人或機構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向IBUK提供此類信息。

需提供的新信息
若IBUK需要額外信息,我們將要求客戶在賬戶管理中填寫電子表格來提供此類信息。

此類賬戶需提供的信息包括:

  • - 作為賬戶持有人或被授權交易者的自然人的國籍;
  • - 作為賬戶持有人或被授權交易者的自然人的特定國民身份信息;
  • 法律實體需提供法律實體標識(LEI)。沒有法律實體標識的客戶可通過IBUK申請。
  • 機構賬戶需表明該法律實體是否為非金融實體且使用該賬戶進行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并根據MiFID II第57條以客觀可衡量的方式降低風險。

:常見MiFIR定義和條款列表,請見KB2980

本信息僅用於指導使用盈透證券清算服務的客戶。本信息不適用於僅使用執行服務的賬戶。

注意:以上信息不作為全面窮盡式指南,也不是對法規的權威性解釋,而是對MiFIR交易報告義務的總結。